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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否以不交房来要挟购房人缴纳燃气初装费?

分类:时事点评    时间:(2014-12-23 14:59)    点击:346

  

  开发商不能以购房者不缴纳燃气初装费就不交房来要挟购房者。根据法律规定,作为房屋的附属设施,燃气管道应由开发商负责安装,业主支付的购房款应该包含了房屋以及附属设施的相关费用。开发商收取燃气初装费没有任何法律依据,购房人有权拒绝缴纳。开发商以此拒绝交房的,购房人可以通过司法渠道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。

  相关法律可参考:

  《合同法》第一百三十八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。约定交付期间的,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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